1、不合理,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guī)定是一式兩份,沒有離職要收上去的法律規(guī)定。
2、依據(jù)《勞動合同法》37條,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wù)結(jié)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xù)。
3、還可以通過快遞或掛號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于保留證據(jù)。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xù),你就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向當?shù)氐膭趧颖O(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辦理離職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