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詐騙罪追訴時效是從犯罪的最后一次詐騙時開始計算,對于可能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5年。根據(jù)詐騙罪量刑標準: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6萬也就可能判處4年多一點點,不足5年,所以追訴時效應該是5年。前提是當年公安機關沒有立案,對于公安機關已經(jīng)立案的案件,不適用追訴時效。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七條 犯罪經(jīng)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jīng)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jīng)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