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理由辭退員工企業(yè)做哪些賠償(無辜理由辭退員工企業(yè)做哪些賠償項目)
2024-04-29
更新時間:2024-04-29 10:02:23作者:佚名
隨著城市的進一步建設,拆遷的矛盾愈發(fā)激烈。有些征收方以城市資產(chǎn)管理公司的名義委托相關公司實施強拆行為。事后征收方以不是自己拆除、自己并不知情為托詞撇清強拆責任。__地區(qū)的譚先生就遇到了這種情況,拆遷事宜還沒談妥,房子卻被某建筑公司"誤拆"了。那么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起訴征收方違法強拆嗎?接下來就跟著即明律師一起來看看,遇到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維權。
拆遷協(xié)議還沒簽,房子竟然被"誤拆"
2017年8月,征收方發(fā)布《通知》,實施棚戶區(qū)改造項目,譚先生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圍內(nèi)。由于雙方對補償金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房屋拆遷的進程一直無進行下去。2018年9月,譚先生的涉案房屋突然被某建筑公司強行拆除。事后該建筑公司出具了一份《情況說明》,說明該公司于2018年9月1日,由于操作失誤,拆除了譚先生名下的房屋。
譚先生后來才得知該建筑公司中標了征收方2017年度征收項目拆除公司入圍招標工程。于是譚先生向法院提起來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征收方的強拆行為違法。
在庭審過程中,征收方表示譚先生的房屋是某建筑公司實施的拆除行為,并且建筑公司也發(fā)了情況說明,證明該拆除行為是誤拆,可以表明該拆除行為與征收方?jīng)]有關系。
建筑公司"誤拆"房屋,征收方需要負責嗎?
根據(jù)《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nèi)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jiān)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上述規(guī)定明確了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實施單位之間因房屋征收補償工作產(chǎn)生的法律責任。
而本案,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fā)現(xiàn),某建設公司中標征收方2017年度征收項目拆除公司入圍招標工程,且征收方與建筑公司簽訂了拆遷的施工合同,合同中包含涉案征收項目。所以根據(jù)上述法律規(guī)定,建筑公司實施的涉案拆除行為應當由征收方承擔法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先補償、后拆遷"的原則,未對被征收人進行補償而逕行拆除房屋的行為屬違法行為。
本案中,征收方在實施案涉征收過程中,未與被征收人譚先生簽訂征收補償協(xié)議,在未對譚先生作出補償決定,更未予補償?shù)那樾蜗罗熜袑嵤┝吮辉V拆除行為,該強制拆除行為顯然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確認違法。
最終法院作出判決,支持了譚先生的訴訟請求,判定征收方的強拆行為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