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受傷死亡的賠償具體是怎樣的
2024-03-13
更新時間:2024-03-13 15:10:22作者:佚名
一、尋釁滋事罪中的強拿硬要怎么認定
1、強拿硬要公私財物價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精神病人、殘疾人、流浪乞討人員、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的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尋釁滋事刑罰一般會多久
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三、尋釁滋事罪的構(gòu)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二)客觀要件
本條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行為方式具體規(guī)定為: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有公私財物,是指以蠻不講理的流氓手段,強行索要市場、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財物,或者隨心所欲損壞、毀滅、占用公私財物。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是指出于取樂、尋求精神等不健康動機,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制造事端,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l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gòu)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gòu)成。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尋謝滋事罪是屬于刑事案件,被判刑事處罰的情況下,都是會有案底的。有案底不但直接影響自己的前途,還會影響自己直系親屬的前途。比如說自己的子女不可以進行參兵,也不可以進入國家機關(guān)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