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日加班工資怎么計算(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2023-11-25
更新時間:2023-11-25 00:07:14作者:未知
一、星期六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guī)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zhí)行上述規(guī)定。
二、公司強制員工加班違法嗎?
1、除4種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工作;
2、上述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種情況:
(1)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fā)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
(3)必須利用法定節(jié)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yǎng);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yè)、供銷企業(yè)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3、按勞動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用人單位因為工作的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必須征得勞動者的同意,用人單位不可以逼迫勞動者加班,勞動者同意加班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有關的規(guī)定支付勞動者加班費,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