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guī)定公司合并是什么意思(公司合并的法律規(guī)定)
2024-01-10
更新時間:2024-01-10 20:11:13作者:佚名
一、法律中規(guī)定公司合并是什么意思?
法律中規(guī)定公司合并的意思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司按照法律當中的規(guī)定條件和程序,通過簽訂協(xié)議的方式并為一個公司。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章的相關規(guī)定 ,公司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通過訂立合并協(xié)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的合并可分為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吸收合并又稱存續(xù)合并,它是指通過將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個公司的方式而進行公司合并的一種法律行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資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繼續(xù)存在,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以消滅各自的法人資格為前提而合并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其合并結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資格均告消滅。新組建公司辦理設立登記手續(xù)取得法人資格 。
形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形式。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及財產(chǎn)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二、公司合并前的債權債務在合并后如何承擔
1、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在存的公司或新設的公司承續(xù)。
2、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xù)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xié)議,并編制資產(chǎn)負債表及財產(chǎn)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對于公司而言,如果因為在運營過程當中發(fā)生一些問題的話,是可以合并為其他的公司的,或者是通過吸收的方式來合并公司,這是屬于我們國家《公司法》當中有明確規(guī)定的,但是必須要符合《公司法》當中所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這也是必須要具備的,否則的話就不屬于合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