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車輛受損怎么處理
2024-05-13
更新時間:2024-05-13 05:00:53作者:佚名
經(jīng)手離婚案件多年,說實話,離婚時搶奪、藏匿孩子的情況非常普遍。
近幾年,北京市海淀法院就曾做過相關分析,涉及嬰幼兒撫養(yǎng)權爭議的離婚案件,當事人之間互相“搶孩子”的情況高達60%。
一、離婚“搶孩子”現(xiàn)象應當引起重視
曾遇見一位當事人,當時她已經(jīng)8個月沒見到孩子了,一提到孩子就開始哭。
老公不僅把孩子藏起來,孩子的爺爺甚至拿著刀威脅她,讓她滾。
可想而知,這種行為會對她造成多么嚴重的心理傷害。
實踐中,此類案子非常棘手,法官有時也很頭疼。
雖然我們始終倡導理性爭奪撫養(yǎng)權,但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都想獨占小孩,一旦矛盾激化,雙方將采用各種手段爭搶孩子,一個離婚案件因此久訴不決。
另一方面,離婚爭搶孩子,讓小孩始終處于動蕩的生活環(huán)境中,并且與另一方的關系長期割裂,會嚴重侵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有的當事人為了避免孩子上幼兒園時被另一方搶走,甚至不讓孩子上學,從而剝奪了孩子的受教育權、人身自由權。
二、“離婚時搶奪藏匿孩子”首次立法!
千呼萬喚始出來,2021年6月1日,在小朋友們過兒童節(jié)這天,與此同時,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開始施行!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主要細分為6個方面: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wǎng)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著重解決性侵未成年、校園霸凌、未成年人沉迷網(wǎng)絡等問題。
但對于我們婚姻繼承律師來講,最重要的卻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4條的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探望、財產(chǎn)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
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yǎng)權。
這是針對離婚爭搶子女問題的首次立法!
法律明確規(guī)定父母雙方在離婚期間,不得因為爭奪孩子的撫養(yǎng)權而搶奪或藏匿孩子。
雖然此前有相關法律做過一些規(guī)定,但并沒有像這部法律一樣以一種開宗明義的態(tài)度,明確禁止這種行為的發(fā)生,因而這條法律有其開創(chuàng)性的重要意義。
三、離婚時,對方搶奪、藏匿孩子該怎么辦?
首先,如果你是孩子被搶走的一方,可依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4條規(guī)定的“父母離婚時,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yǎng)權”,向公安機關報警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對方存在過錯行為。
對此,有兩點需要注意:
第一,注意收集證據(jù)
首先,如果對方搶走并藏匿小孩,一定要保持冷靜,注意收集保存證據(jù),如果對方采取暴力搶奪孩子,可以報警尋求幫助,出警記錄及筆錄等可作為對方不適合撫養(yǎng)小孩的證據(jù)。
此外,就算對方把孩子暫時藏起來了,也不會從根本上影響子女撫養(yǎng)權的歸屬。
如果子女長期和你共同生活,對方把孩子搶走反而破壞了子女穩(wěn)定的生活環(huán)境,再加上對方在搶奪孩子過程中可能存在暴力行為,法官反而會認為把孩子的撫養(yǎng)權判給你更為合適。
第二,申請行為保全措施
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4條施行之后,因法律明確規(guī)定父母離婚時不準搶奪、藏匿孩子,相信申請訴訟行為保全的當事人會越來越多。
其實早在2018年,《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就曾作出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因為對方當事人搶奪、轉移、藏匿未成年子女而申請行為保全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對方當事人交出孩子,或者禁止其再次搶奪小孩。
此外,我們在申請行為保全時,還要提供基本證據(jù)。
如果法院做出行為保全裁定后,對方當事人不悔改,仍然搶奪、藏匿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罰款或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