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期限自立案后多久結束? 偵查期限自立案后多久結束審理
2023-08-04
更新時間:2023-08-04 12:39:35作者:佚名
一、偵查期限自立案后多久結束?
公安立案后的偵查期限為二個月。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nèi)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七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nèi)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
二、立案的條件是什么?
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一)有犯罪事實
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有犯罪事實,包含兩個方面的內(nèi)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須是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構成犯罪的行為。立案應當而且只能對犯罪行為進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為,就不能立案。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6條的規(guī)定,有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但是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就不應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開始,此時所說的有犯罪事實,僅是指發(fā)現(xiàn)有某種危害社會而又觸犯刑律的犯罪行為發(fā)生。至于整個犯罪的過程、犯罪的具體情節(jié)、犯罪人是誰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時就全部弄清楚。這些問題應當通過立案后的偵查或審理活動來解決。
2、要有一定的事實材料證明犯罪事實確已發(fā)生。包括犯罪行為已經(jīng)實施、正在實施和預備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fā)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6條的規(guī)定,雖有犯罪事實發(fā)生,但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是沒有時間限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也沒有規(guī)定,但是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立案必須符合法定的條件才立案,偵查也要符合一定的原則。公安局立案偵查沒有期限,但對犯罪嫌疑人關押是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