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上關門堵路犯什么罪?(堵路犯法嗎)
2023-09-23
更新時間:2023-09-23 07:39:06作者:佚名
一、在道路上關門堵路犯什么罪?
堵路、攔路是違法的,觸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chǎn)損失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以使得迅速恢復交通。
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其他行為和處罰決定是什么?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cè)诉`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guī)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chǎn)損失的。
(九)未經(jīng)批準,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chǎn)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道路施工作業(yè)或者道路出現(xiàn)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chǎn)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guī)定是需要對關門堵路等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做出相應的處罰決定,因為這是一種嚴重威脅到道路安全的危險行為,因此需要嚴格的按照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去執(zhí)行,當事人也需要嚴格的去執(zhí)行并遵守相關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