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婚前財產(chǎn)如何繼承? 個人婚前財產(chǎn)如何繼承給父母
2023-08-12
更新時間:2023-08-12 15:11:43作者:佚名
繼承人需要對房產(chǎn)進行公證,說明自己對這套房子有處理權。交易協(xié)議達成后,繼承人直接去房管局辦理房產(chǎn)過戶,將房屋產(chǎn)權過到自己的名下,然后在按照正常的二手房交易步驟進行賣房。
房主本人如果去世了的話,想要出售必須是經(jīng)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此房才可以出售的。
如果在沒有辦理繼承手續(xù)時,著急簽約,可以讓所有的繼承人都到場一同簽合同,且配偶同意,但是最好的辦法就是先去辦理一下產(chǎn)權繼承手續(xù),所有的繼承人到場,在任意一家公證處都可辦理,繼承公證辦完后,繼承人拿著公證書可以去建委辦理換本手續(xù),只有產(chǎn)權人變更以后,才能辦理建委的過戶手續(xù),即下一次的買賣手續(xù)。
向戶籍所在地或主要遺產(chǎn)所在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應提供的材料:
1.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申請繼承的遺產(chǎn)的產(chǎn)權證明。如房屋所有權證明。
3.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該證明應由被繼承人死亡時的醫(yī)院或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繼承人已死亡,也應出具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4.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和有無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人的證明。如繼承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社會關系證明等。
5.繼承人如果委托親友或機構代理申請公證時,就應向公證處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一般應經(jīng)公證處公證;來自國外的委托書還必須經(jīng)所在國公證人公證和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
公證處受理申請后,會向當事人詢問有關繼承的具體情況:
1.被繼承人的姓名(包括別名)、性別、出生日期、生前住址、死亡地點及時間等;
2.遺產(chǎn)是屬夫妻共有財產(chǎn),或是與其他人共有的財產(chǎn)等;
3.被繼承人生前的親屬關系;包括被繼承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情況,以及是否有依靠被繼承人生活的無其他生活來源的人;
4.法定繼承人中有無已死亡的。如果有死亡的,還應查明該法定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的情況;
5.被繼承人生前是否立有遺囑;
6.被繼承人生前是否有債權或者債務;
7.繼承人中是否有放棄繼承權的情況。
我國《民法典》之中明確規(guī)定了如何對去世的人名下財產(chǎn)進行繼承,針對于繼承問題,如果有爭議的話,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進行解決問題。一般來說,如果沒有遺囑的話,則按照遺囑來進行繼承,沒有沒有遺囑的話則有第一繼承人來進行平分財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