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用人單位應承擔的賠償項目有哪些
2023-07-16
更新時間:2023-07-16 00:08:09作者:佚名
十四歲致人死亡如何判刑,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行為人已滿十四周歲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犯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依法判刑。如果行為人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過失致人死亡的,不負刑事責任。對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應予以刑事處罰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對依照前三款規(guī)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綜上所述,針對14歲致人死亡如何判刑的問題,首先要根據行為人具體年齡以及致人死亡行為定性,最終按具體情節(jié)定罪或不定罪,依照法律規(guī)定處理,如果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