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成立和處罰原則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成立和處罰原則是什么意思
2023-09-28
更新時間:2023-09-28 02:38:14作者:佚名
一、離婚后財產糾紛法院的收費標準是什么?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
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guī)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離婚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
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
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
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
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征收;
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
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
二、離婚財產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
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
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當事人根據(jù)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一般來講,法院收取離婚案件費用時每件10-50元,但如果是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的話,則就需要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來收費。并且這個費用通常是由原告預交,但最后由敗訴方承擔。
離婚夫妻就財產分割問題無法協(xié)商處理的,是可以采取訴訟的方式來處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離婚訴訟的程序中,此時除了要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外,還要支付一定的訴訟費,而這個費用也可以說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