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批捕多久可以判決出結(jié)果? 無照駕駛批捕多久可以判決出結(jié)果呢
2023-12-10
更新時間:2023-12-10 07:36:19作者:未知
在法庭上親人可以作證的,只要是沒有勝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無牽連的,都可以作為證人的,證人證言會在查證后在能作為有效證據(jù)。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jīng)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質(zhì)證并且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jù)。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司法實踐中,判斷證人證言真實性的主要方法是證言之間以及與其他證據(jù)之間能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證人與案件當事人有無利害關系,這只是法官審查證言真實性的考量因素之一。
對于和被告人有利害沖突的證人的證言的證明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09條第(二)項規(guī)定,下列證據(jù)應當慎重使用,有其他證據(jù)印證的,可以采信:與被告人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證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證言,或者與被告人有利害沖突的證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證言。
根據(jù)上述司法解釋,與被告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的根據(jù),有其他證據(jù)印證的,可以采信。在法庭上親人可以作證的,只要是沒有勝利精神上的缺陷都及和本案無牽連的,都可以作為證人的,證人證言會在查證后在能作為有效證據(jù)。
綜上所述,與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證人的證言,正確的質(zhì)證思路應該是審查證言之間以及與其他證據(jù)之間能否相互印證,有無矛盾,并考量證人與案件當事人的利害關系是否會或者會在多大程度上影響該證言的真實性,從而提出相應的質(zhì)證意見。如果簡單地以證人和當事人存在利害關系為由主張其證言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jù),將無法引起法庭的重視,也于法無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