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患精神病辭退會有賠償嗎(公務員患精神病被辭退)
2023-10-19
更新時間:2023-10-19 05:06:06作者:佚名
彩禮一般是女方個人財產,離婚的時候不能分割。男女雙方為了締結婚姻關系,贈與女方彩禮,本質上彩禮即歸女方所有。民法典也明確規(guī)定了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財產才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屬于夫妻個人所有。而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才屬于夫妻個人財產。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平均分割。
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guī)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彩禮在性質上是屬于“附解除條件的贈與”。即“在廣大的農村地區(qū),老百姓操勞多年,傾其所有給付彩禮,是迫于地方習慣做法,為了最終締結婚姻關系,不得已而為之的。這種目的性、現(xiàn)實性、無奈性,都不容否認和忽視。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而且,依據(jù)“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涵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這一內容。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確未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也應該返還。立法理由是:“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的話,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協(xié)助、共同生活的經歷。所以,對雙方當事人而言,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系雖已成立,但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遠沒有開始。由于各地方的習慣不一樣,農村及一些地方,往往更注重的是舉辦一些有地方特色的婚禮,更注重的是兩個人真正走到一個家庭中,開始共同生活。而且許多時候,舉辦這些儀式與登記結婚要隔很長時間,如果雙方尚未共同生活的,也沒有過多把雙方共同聯(lián)系在一起的紐帶。”
彩禮是屬于雙方進行結婚,是男方給予女方的財務。針對于雙方之間如果尚未進行發(fā)生婚姻夫妻關系,那么結束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的話,彩禮是需要進行退還的,但是已經結婚一年,雙方之間有明確的事實婚姻和夫妻關系,那么彩禮就不予進行退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