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法釋義的具體解釋是什么 對擔保法的理解
2023-09-26
更新時間:2023-09-26 05:36:06作者:佚名
(原標題:鄭州大學自考辦提醒考生答辯時“放小抄”?官方:用詞不當,但與作弊是兩碼事)
9月24日,河南鄭州市民劉先生在瀏覽自考信息時,看到鄭州大學自考辦官微文章,教學生“在網(wǎng)上答辯時害怕忘詞,可以在攝像頭看不見的地方放小抄”。劉先生說:“作弊難道不是違紀行為嗎?”他將截圖發(fā)在網(wǎng)上,引發(fā)關(guān)注。
對此,有人覺得很正常,“答辯又不是考試,誰還要求閉卷不準帶材料”“自考辦用了一種通俗說法而已,別混淆考試小抄跟答辯提示之間的概念”。也有人分析說,“不用太較真,自考辦公眾號基本是學生在運營,文風可能不嚴謹”。更有人說,“應(yīng)該有老師指導,正常答辯,只要用點心,論文都會過。這樣公開的作弊風氣還考什么?”
▲高校自考辦官微文章提醒放“小抄”引發(fā)爭議。圖片來源/網(wǎng)絡(luò)截圖
9月25日,鄭州大學自考辦公室工作人員回應(yīng)上游新聞記者:“表述用詞不當,不能用‘小抄’。本意是指答辯參考材料,跟作弊是兩碼事,今后會做修改。”
上游新聞記者從“鄭大自考辦”官微9月18日發(fā)布的《答辯前再提醒》文章看到,該文就答辯前準備工作時指出“不要緊張,畢竟是在網(wǎng)上答辯,害怕忘詞你甚至可以在攝像頭看不見的地方放小抄,老師也不會太嚴厲。提醒考生朋友們,不要真的像網(wǎng)上說的,把不會的問題裝作網(wǎng)卡。誰都不傻,不要給老師一個壞印象,會就是會,不會就是不會。”
對于外界“在看不見的地方放小抄”的質(zhì)疑,9月25日,鄭州大學自考辦公室工作人員告訴上游新聞記者:“網(wǎng)絡(luò)答辯是公開的,考生可以帶著論文,在邊上拿些參考材料方便答辯。只不過如果被答辯老師看到,可能會認為這個考生對自己的論文或準備的材料不太熟練?!?/p>
上述工作人員強調(diào):“我們接觸的自考生多,比較理解他們答辯時的心情。所以在文章中用詞比較直白了一些,把‘論文和答辯提示筆記’等參考材料比作‘小抄’,用詞不當,但與考試作弊是兩碼事,今后會做修改。”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