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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更新時間:2023-07-28 13:40:51作者:佚名
驚險之旅單行道上逆行千米
開了8年車的喜劇演員涂太中一定要說“安全第一,車禍比老虎還猛!”事實上,涂太中在他的人生道路上開車時總是小心翼翼的。他已經(jīng)開車八年了,但他從未闖紅燈。即使有劃痕,“對方肯定是咎由自??!”而這樣一本正經(jīng)的老師,卻在去重慶的路上開了一條單行道,與對面駛來的小巴擦肩而過。
涂太中上演單行道逆行的好戲是在成渝高速路上,“當時我從成都開車到重慶,因為整修路面,已經(jīng)改成單行道,不過,當時的路標設在一棵樹后面?!贝中拇笠獾耐刻袘{著慣性就把車開進了隧道。哪知正在下山時,涂太中突然看到一條車龍從山下開爬上來,正準備轉彎的涂太中完全沒反應過來,趕緊全力踩在剎車上,把車靠邊停住。“來不及了,開在最前面的中巴車車速太快,我的車把對方的車前大燈撞爛了!”
最讓涂太中尷尬的事情隨之而來。涂太中的第一反應是下車抱怨,“你為什么開這么快?”第二個動作,他拿出手機報警,要求交警過來處理事故。當他看到自己不急著打電話的時候,大燈被砸的公交師傅并沒有反抗,簡直是一頓狂罵?!澳阒肋@是單行道嗎,怎么敢報警!”涂太中很困惑?!皢涡械??”堵車后面的司機也下來投訴,其中一個更直白地喊道:“要不是你成都的車牌,我就想給你一頓飯吃!”我很慚愧,出汗太多了。
有了那次高速路上逆行的經(jīng)歷后,涂太中從此開車更加細心,“生命是自己的,只有自己珍惜。即使不傷到自己,傷到別人也會有心理陰影。所以對我而言,車漂亮與否不重要,重要的是安全?!?
精神損害賠償金交強險優(yōu)先可以嗎
在各國的法律中,都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利益而設立的。那么,即使法律保證了人們的安全,也難免會有疏漏,但法律的設立是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們的傷害。有了這一系列的保障,人們的精神損失就會降到最低。那么,精神損害強制保險能否優(yōu)先?
1.根據(jù)侵權法原理,首先要確定物質損害賠償,然后才是精神損害賠償。根據(jù)《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結合《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六條的規(guī)定,即“當事人在侵權訴訟中未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請求的, 而人民法院在訴訟結束后不會再受理基于同一侵權事實的另一項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可以認定,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精神損害賠償必須附于物質損害賠償之后,而不是在物質損害賠償已經(jīng)支付之后。 精神損害應在物質損害的基礎上確定。
2.根據(jù)保險原則,責任保險應先填補直接財產(chǎn)損失,再賠償間接非財產(chǎn)損失。
交通保險屬于財產(chǎn)保險,責任保險的主體是“被保險人依法對第三人承擔的責任”。民事?lián)p害賠償責任是強制保險的標的。責任的確定應以《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為依據(jù)。先確定物質損害,再賠償精神損害。《交通保險條款》列出了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物質損害賠償后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用逗號將“被保險人根據(jù)法院判決或調解所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與“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害人親屬因喪事所發(fā)生的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進行了比較
3.商業(yè)第三責任保險是與強制保險相配套的一種保險。當交強險和商業(yè)第三責任保險同時承保時,交強險和商業(yè)保險應視為一個完整的保險合同。
從商業(yè)第三責任保險條款的內容設置可以看出,交通保險條款規(guī)定的精神損害賠償實際上是順序賠償。根據(jù)《商業(yè)第三責任保險條款》第四條“保險責任”:“保險期間,被保險人或者其許可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fā)生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傷亡或者財產(chǎn)直接損失的,被保險人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超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各分項賠償限額的部分,由保險人按照本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庇纱丝梢缘贸鼋Y論,商業(yè)三責任險的理賠程序只有在足額繳納強險后才能啟動,商業(yè)三責任險是與強險相匹配的一種保險。本案中,交強險已經(jīng)足額賠付,而商業(yè)第三責任險不賠償精神損害,故投保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不符合雙方的合同約定。由于商業(yè)第三責任保險不賠償精神損害,申請人在交強險中要求精神損害優(yōu)先賠償,實質上是間接轉移商業(yè)第三責任保險應承擔的精神損害,這顯然違背了商業(yè)保險合同中“不賠償精神損害”的約定,也無疑違背了交強險條款的初衷。請問:商業(yè)三責任險條款中排除“精神損害”,如果強制保險可以優(yōu)先賠償精神損害,有什么意義?責任免除條款的設定不是淪為一張紙空?顯然,交強險條款將“被保險人根據(jù)法院判決或調解應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放在每個賠償項目的末尾是合理的。中國保險協(xié)會《交強險理賠實務規(guī)則》指出:“原則上,被保險人根據(jù)法院判決或調解書承擔的精神損害賠償,在其他賠償項目全部給付后,在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給付”,進一步印證了上述理解的合理性。保險業(yè)的指導性文件完全符合侵權法和保險法的原則。
我可以優(yōu)先購買精神損害強制保險嗎?以上是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所有的法律條款都是為了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在很多法律中,關于精神損失的規(guī)定其實并不是很好。很多人可能會說法律不公平,但法律對大多數(shù)人來說必須是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