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之謙這條微博,引發(fā)巨大爭議!網(wǎng)友吵翻了,本人回應
2024-02-16
更新時間:2024-02-16 16:42:43作者:佚名
沒有登記的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事實婚姻,夫妻需要離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必須要受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在一起的,只是同居關系,不存在婚姻關系,法院不會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