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九江畢業(yè)生求職創(chuàng)業(yè)補貼申領指南
2023-08-21
更新時間:2023-08-21 19:20:14作者:佚名
(一)配租對象
此次配租的家庭為:2023年8月17日(含)前已按照“三級審核、兩級公示”程序通過市級備案取得海淀區(qū)保障性住房備案資格(以GLH或GX形式開頭的備案號)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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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述條件但存在以下情況的家庭不得登記配租:
1.申請家庭在輪候期間,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況發(fā)生變化,已超出公共租賃住房準入標準的或2023年8月29日前(含)未如實申報變更的。
2.申請人在輪候期間,戶籍已遷出海淀的。
3.已配租配售或已選定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4.家庭放棄選房或簽約累計兩次,配租資格受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