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贛州贛縣區(qū)公租房聯(lián)合會審時間(2021贛州公租房)
2024-04-01
更新時間:2024-04-01 17:46:23作者:佚名
時間安排:
(一)注冊時間:4月12日10:00起。
?。ǘ﹫竺麜r間:4月12日10:00至15日17:00。
?。ㄈ徍藭r間:4月12日10:00至16日17:00(審核未通過的考生重新提交報名信息和審核截止時間:4月16日17:00)。
?。ㄋ模┙毁M時間:4月12日10:00至17日24:00。
?。ㄎ澹稖士甲C》下載打印時間:5月6日至12日。
(六)考試時間:5月11日至12日(個別考區(qū)可能要增加考試時間,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以《準考證》的時間為準)。
?。ㄆ撸┏煽児紩r間:6月14日。
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須持《準考證》(正、反面不得涂改或書寫任何內(nèi)容)、報名填寫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件(身份證包含臨時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照片的臨時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nèi)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二、考生須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到達考點候考室。如考生未按時到達,因此耽誤的備課時間不予補足,超過規(guī)定的“進入候考室時間”15分鐘后到達的考生,不得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按照缺考處理。
三、考生可攜帶必要的文具(鉛筆、藍色或黑色鋼筆、簽字筆等)進入候考室,嚴禁攜帶書籍、資料(參加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考生可攜帶試講的教材和教案)、具有無線接收和發(fā)送功能的設備(如手機、電子手環(huán)、藍牙耳機等)、手表(包含機械表、電子表)、電子存儲設備等非考試物品進入候考室和考場。考生入場時,應遵守考點的安排,將非考試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進行的身份驗證和隨身物品檢查。
四、考生自進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靜,聽從考點工作人員的指令和安排,進入指定區(qū)域做好相關準備。
五、考生備課時,須將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課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驗。備課時間為20分鐘。
六、考生須在考點工作人員的引導下進入面試室。面試時,試講須按照講課形式進行,說課形式不予給分。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須將抽取的面試試題及備課紙、草稿紙交給考官,在得到考官許可后方可離開面試考場,不得向考官詢問成績和結果,不得在考場附近大聲喧嘩。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場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認定和處理。如考試違規(guī)行為被認定為作弊的,將被處以所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的處罰。如在考試過程中有組織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等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的,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的規(guī)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