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積金提取還貸變更需要什么材料
2024-04-19
更新時間:2024-04-19 00:03:09作者:佚名
提取還貸變更
一、申請材料:
1、身份證明:借款人、沖還人的身份證原件;港澳臺人士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外籍人員、獲得境外永久(長期)居留權人員提供護照或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原件,并提供經本人簽字確認的中譯名;港澳臺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內聯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系方式)及身份證件。
2、婚姻證明(涉及配偶關系的變更提取還貸借款人或參還人需提供):結婚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或法院判決書。港澳臺已婚人士未在內地(大陸)辦理婚姻登記的,提供經居住地(港、澳或臺)公證機關公證的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臺灣已婚人士可提供臺灣身份證(見背面家庭成員明細);境外登記婚姻的,應當提供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婚姻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如為外文版本的,應當提供正規(guī)翻譯機構出具的翻譯件原件和復印件。
3、關系證明(涉及父母子女關系的變更提取還貸借款人或增加借款人父母子女申請作為沖還人的需提供):借款人與其父母(或子女)關系證明,如:戶口簿、出生證、獨生子女證、收養(yǎng)登記證明、法院判決書或者公證書等可以反映出申請人與其父母(或子女)關系的證明材料。
4、原沖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應當提供死亡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港澳臺人士提供經居住地(港、澳或臺)公證機關公證的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外籍人士提供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死亡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變更商業(yè)性貸款賬號的,需提供商業(yè)性購房貸款合同或放款憑證、任意一期還款憑證等商貸證明材料。
6、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適用范圍:
已辦理本市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住房貸款(以下簡稱“提取還貸”)的職工變更提取還貸業(yè)務。
三、服務條件:
沖還人可申請變更提取還貸業(yè)務的借款人、參還人、提取還貸方式等市公積金中心批準的變更,包括以下幾種:
1、變更提取還貸借款人,包括變更商業(yè)性貸款的提取還貸借款人及2020年8月1日前受理的純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的提取還貸的借款人(涉及公積金貸款的,需先行完成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
2、變更參還人,即增加或減少非借款人的參與提取還貸人員;
3、變更提取還貸方式,即提取還貸方式從年沖變更為月沖,或從月沖變更為年沖;原提取還貸方式生效滿一年后可提出變更申請;
4、其他符合市公積金中心要求的變更。
四、服務方式:
線下:
原提取還貸委托受理網點。
辦理流程:
向受理網點提出變更申請——簽署《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變更委托書》
線上:
提取還貸方式變更: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隨申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方式變更(沖還貸方式變更)”。
參還人變更:“隨申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參還人變更(沖還貸參還人變更)”。
辦理流程:借款人通過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提出申請——所有沖還人在申請當日登錄本人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變更參還人確認”完成確認
五、到場人員:
借款人、(原)所有參加提取還貸人員。因離婚不再具有提取還貸資格的,可由離婚當事人一方向受托機構申請辦理減少參還人業(yè)務。
如有不能到場的另需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委托公證書(公證書中應明確相關委托事項)及受托人身份證件原件。
六、辦理時限:
申請資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七、注意事項:
1、委托提取歸還的公積金貸款發(fā)生以下變更業(yè)務的,市公積金中心有權提前終止或變更提取還貸委托,但已進入當月提取還貸批次的扣款將繼續(xù)進行:
(1)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變更業(yè)務生效后,原借款人簽訂的委托書可由市公積金中心自動終止,變更后的新借款人可以向受托機構重新申請辦理提取還貸委托;
(2)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積金貸款,減少共同借款人業(yè)務生效后,該共同借款人的提取還貸委托可由市公積金中心自動終止,委托書中其他沖還人的委托將繼續(xù)執(zhí)行;
(3)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公積金貸款,因借款人配偶(非共同借款人)與借款人離婚申請變更貸款存續(xù)期間婚姻關系的,變更生效后,借款人原配偶的提取還貸委托可由市公積金中心自動終止,委托書中其他沖還人的委托將繼續(xù)執(zhí)行。
2、所有沖還人需在申請當日登錄本人上海住房公積金網/“隨申辦”完成確認,否則該業(yè)務將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