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紹興上虞公安分局第二期輔警招聘崗位及報名條件
2024-05-21
更新時間:2024-05-21 14:30:16作者:未知
2024年紹興上虞公安分局第二期招聘輔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共20名,具體崗位、用人單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及薪酬標準等,詳見《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qū)分局2024年第二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計劃”),可登錄或關注下列網站、微信公眾號查詢:
1.上虞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目)。
2. 上虞人才就業(yè)服務網(“招聘”欄目)。
3.“上虞公安”微信公眾號。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責任心強;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5月21日至2006年5月20日期間出生),具有紹興市上虞區(qū)(含紹興市越城區(qū)瀝海街道)常住戶口(以2024年5月2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五官端正,形象良好,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4.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詳見計劃一覽表)可放寬至高中(中專)學歷。
(二)資格條件
詳見《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qū)分局2024年第二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
(三)下列情形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在職的紹興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或曾在本局輔警崗位工作過,因本人原因辭職未滿五年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時間:2024年5月28日—5月2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 5∶00。
2.地點: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qū)分局巡特警大隊行政樓一樓115室(地址:上虞區(qū)百官街道鳳鳴路北,星宇新村北150米)。
3.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據本人條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報名。
(2)報名時,需提交《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從相關網站上下載),同時需提交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彩照2張等資料,退役士兵(官)還需提交退伍證(退出現役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應聘人員在報名表上填寫的信息應當真實、有效、完整。若填寫信息不全,一律不予報名。若填寫信息錯誤,由此帶來的后果一切自負。
(二)資格審核
按照“邊報名、邊審核”同步的要求,報名現場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以及身高是否符合應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核。審核通過的,現場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時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公民應知應會法律基本知識等;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按30%計入考試總成績;題型一般為判斷題、單選題、多選題、簡答題和案例分析題等;時間100分鐘。
(四)體能測試
體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能測試對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能測試棄權的不得列入面試名單。
入圍人員參加體能測試項目參照普通類: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得分標準詳見附件3。
參加項目的平均分為體能成績。單個項目得分低于30分的不計分,上下兩檔之間的成績按下一檔得分計算。
(五)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員通過抽簽形式分成若干面試組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棄權或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30%+體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
(六)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項目和標準詳見附件4,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體檢或體檢結論不合格的,由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入圍考察(政審)??疾?政審)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重點考察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以及核實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
考察(政審)期一般為5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
考察(政審)結果僅作為本次招聘的依據。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虞公安”微信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不合格人員,由上虞公安分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公示合格人員,由上虞公安分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的,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兩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的視為棄權。
(三)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參加相應考試。
(四)報考人員被聘用后1年內辭職或被用人單位辭退的,需向用人單位賠償相關的招聘費、培訓費、服裝費。
(五)招聘公告中關于報考專業(yè)、學歷、資格條件及備注等信息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一覽表。
附件:
1.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qū)分局2024年第二期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一覽表
2.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qū)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