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方自愿凈身出戶是有效的,雙方可以通過協(xié)議約定出軌方凈身出戶。因為即使有一方出軌,在婚內存在過錯,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另一方要求其凈身出戶也沒有法律依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并且根據最高院關于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具體意見的規(guī)定,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所以無過錯方起訴離婚時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要求對方少分夫妻共同財產,但凈身出戶由于顯示公平,無法獲得法院的支持。但是如果雙方通過協(xié)議約定出軌方凈身出戶,無過錯方的主張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