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作為想離婚的一方,必須得證明感情確實破裂了,才能獲得法院的支持,打官司打的就是證據(jù),這方面的證據(jù),也就是能夠讓法院直接判決離婚的條件,有以下四種:即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xí)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不過實踐當(dāng)中當(dāng)事人通常難以拿出充分的證據(jù),所以第一次判決離婚的概率并不是很高。
如果第一次沒有判決離婚,那就半年后再次起訴,通過連續(xù)起訴兩到三次的方式,基本就可以判決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