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物在手上被偷算扒竊嗎?(財物在手上被偷算扒竊嗎)
2023-08-31
更新時間:2023-08-31 20:14:53作者:佚名
一、故意傷害罪的指使人需要判刑嗎?
指使他人故意傷害的,會以故意傷害的共同犯罪來定罪量刑。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傷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中最常見的一種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罪,某人必須實施了傷害行為。所謂傷害是指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通常表現(xiàn)為破壞人體組織的完整如斷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壞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如使人失去聽覺、視覺、神經機能失常等。但這些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衛(wèi)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人身傷害犯罪往往表現(xiàn)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然而在刑法中,針對他人身體而實施的犯罪有多種,而且也多使用暴力并對被害人身體健康造成一定程度的損害,如綁架罪、拐賣婦女兒童罪、暴力取證罪、搶劫罪等。特別提醒大家的是,只要刑法對此另有規(guī)定,則不能以傷害罪論處。
二、故意傷害罪的區(qū)分
1、與一般毆打的界限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刺激,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即按《人體輕傷鑒定標準》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因此,在區(qū)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2、與故意殺人罪的界限
就一般情況講,兩罪并不難區(qū)分,但在碰遇故意殺人未遂造成傷害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兩種情況時,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區(qū)別在于行為人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內容。如果行為人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傷害還是殺人,應遵循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實,從行為人與被害人的關系,案件的起因、過程、結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強度、作案的時間、地點、環(huán)境條件、行為人作案前后的表現(xiàn)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故意傷害他人的身體肯定是需要受到一定的懲罰的,如果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導致輕傷以上的后果,就按照故意傷害罪處罰,教唆指使他人,故意傷害他人,屬于共同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行為人自己故意傷害他人,還是指使他人進行傷害,都是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此時是按照共同犯罪來處理的,在共同犯罪的案件中,不同的犯罪行為人的地位和在犯罪中的作用,是會對法院的具體量刑有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