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中,村規(guī)民俗可以侵害婦女的補償安置權利嗎
2024-03-13
更新時間:2024-03-13 00:04:35作者:佚名
一、征收方將征地補償款強行打給村民,是合法的嗎,補償還能提高嗎?
家住江蘇某地的柳先生今年年初因為修高速路,自家五畝耕地被納入了征收范圍。由于補償價格一直不滿意沒同意簽補償協(xié)議,征收方就把征地補償款強行打給柳先生了,還聲稱補償款已經發(fā)了,不同意征收也沒用。
像柳先生一樣遭遇的被征收人,現實中確實不少。補償款強行打到被征收人賬上,真的向上面村委講的那樣,就只能接受了?這樣強制的行為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被征收人該如何應對呢?接下來,即明拆遷律師就幫大家分析一下。
強行打款,征收方和被征收人是怎樣的心理?
首先我們先來探討一下,發(fā)生強行打款這種事情的時候,征收方跟被征收人分別都有怎樣的心理。
對于征收方來說,他們是強勢的一方。通常跟被征收人談判很久沒有結果的時候會失去耐心,或者是征收項目著急進行,他們就會單方面強行地將征地補償款打給被征收人,以為這樣就可以做到形式上的合法,自己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征收土地了。
對于被征收人來說,他們屬于弱勢的一方。一方面基于對征收方權利強大的畏懼,另一方面也是最關鍵的,就是法律意識不強。在補償談不攏的情況,不知道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等征收方把補償款打過來時,以為一切已成定局,只能接受現狀了,最終就是妥協(xié)接受了補償價格。這也是被征收方經常利用的一點。
補償未談好就直接打款到被征收人賬戶,合不合法?
征收方這種強行打款的行為,其實是不合法的。
主要的法律依據體現在:
首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guī)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xié)調;協(xié)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從此條規(guī)定可以看出,對補償價格不滿意,并不是由征收方單方面決定,需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具協(xié)調或者裁決的書面文件。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12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補償款強行打給被征收人,是對被征收人要求合法合理補償權利的侵犯,對于征收方這種行為不滿意,被征收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所以說,征收方強行把補償款打給被征收人的單方面強制的行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被征收人對補償價格不接受仍然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面對征收方強行打款行為,被征收人該如何維權?
如何應對土地征收中,征收方強行打款的違法行為呢?
首先,要多學習了解征地拆遷方面的法律知識,比如《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其次,如果補償問題一直沒談好,感覺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讓步了,就要做好維權的準備。在出現上述強行打款的情況或者是強征土地的違法情形時,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要去動這筆錢,你動了這錢,可就說不清楚了;二是要收集征收文件,保護好土地證件,對土地現狀拍照錄像取證;三是對于征收方的談話錄音取證。
最后,如果發(fā)生上述強行打款的違法行為,建議盡快聯系專業(yè)的征地拆遷律師,并提交咱們收集到的證據提交給律師,走法律途徑維權。如果補償確實不合理,偏低了,那么咱們可以依法要求提高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