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融e借必須要u盾嗎(工行融e借一定要u盾嗎)
2023-11-28
更新時間:2023-11-28 22:05:44作者:佚名
失蹤的女子被殺
2015年1月10日,江西崇義縣的民警接到一起報案。有一個男子說,他的姐姐李曉彬失蹤了?;畈灰娙?,死不見尸。
姐姐李曉彬38歲,離異。
她常年在廣州打工,本來1月3日她是想回老家買一套房子的。
首付18萬,她自己有13萬,向弟弟借了5萬。
湊齊18萬后,她就不見了,也聯(lián)系不上了。
她去哪里了呢?
沒有人知道。
他有聽姐姐說最近交了一個男朋友,這個男朋友在惠州有一套房子。
她會不會去找男朋友去了?
她的男朋友叫袁某。
失蹤女子向弟弟借了5萬
民警查了袁某這個人的身份信息,得知他四十歲,離異。
袁某是民警比較熟的一個人,他有小偷小摸的習慣,并且被判過刑。關鍵是現(xiàn)在民警正在通緝他,因為他騙了一個女孩十幾萬元錢。
人家把他給告了。
正愁找不到他呢,現(xiàn)在得知他是在惠州。
民警通過查詢,發(fā)現(xiàn)李曉彬失蹤前,確實是和袁某在一起。
現(xiàn)在李曉彬聯(lián)系不上了,會不會和袁某有關呢?
民警打算暗中調(diào)查一下袁某。
通過查詢得知,1月4號晚上袁某帶著李曉彬入住到了惠州的一家賓館。
民警來到這家賓館里。
李曉彬失蹤前跟袁某在一起
賓館里的服務人員告訴民警,1月4號晚上確實有一個叫袁某的人,帶著一個女的進賓館了。他們還是開的一個房間。
第二天晚上袁某就退房了,女的沒有登記入住信息。
他們只見那個女人入住過房間,沒有見她出去。
不過,房間被他們打掃過了,他們并沒有發(fā)現(xiàn)有任何異常。
那個女人怎么消失了呢?
由于他們大廳里的監(jiān)控在施工,并沒有錄像供民警查看。
民警只能調(diào)取外圍的監(jiān)控了。
袁某帶著一個女的進賓館了
兩個大箱子
民警調(diào)取外圍監(jiān)控時,確定1月4日和袁某入住賓館的就是李曉彬。
她自從進入到賓館,就沒有出來過。
1月5號晚上八點多,袁某一個人出來了,他的手里拉著兩個行李箱。
行李箱里裝的是什么?
會不會李曉彬已經(jīng)遇害了,被他裝入行李箱中帶走了。
得知這個情況后,民警兵分兩路,一路到賓館房間檢查有沒有什么疑點?
血跡?
另一路繼續(xù)跟隨袁某,看看他去哪里呢?
他竟然打了一輛車,那輛車應該是早就和他約好的,在路邊停著等他呢?
他們?nèi)チ四睦锬兀?/p>
袁某一個人出來手里拉著行李箱
民警發(fā)現(xiàn)袁某出現(xiàn)在惠州的一家銀行提款機前,他拿的是李曉彬的銀行卡。
本來他是想要取錢的,可是,輸入兩次密碼都是錯的。
他沒把錢取走,就離開了。
李曉彬的銀行卡,怎么在他手里?
若是說李曉彬交給他的,應該會告訴他密碼呀。
通過這一點,可以斷定李曉彬應該兇多吉少了。
賓館查詢房間的民警也有了新的進展,他們在賓館里提取了少許的血跡,經(jīng)過查詢對比就是李曉彬本人的。
李曉彬應該是在房間里被殺了,尸體很有可能被袁某裝箱拉走、拋尸了。
民警需要找到拉走袁某的司機,看看他們?nèi)チ四睦铮?/p>
袁某出現(xiàn)在惠州的一家銀行提款機前
司機是袁某認識的朋友,他說那一天他見袁某拎著兩個行李箱離開賓館。能夠看得出行李箱很重,他想要下車幫忙。
可是,被袁某拒絕了。
他感覺很不可思議,難道行李箱里有什么秘密嗎?
后來他把袁某放在了一家賓館的門口。
哪家賓館是在裝修,沒有監(jiān)控。
民警在這里沒找到有效的信息,不過,他們查到了袁某在惠州租了一輛車。
他開著這輛車從惠州到了江西崇義縣的崇山峻嶺中。
他到山里干什么?
除了拋尸,想不出他是干什么。
所以,民警決定逮捕他。
警方?jīng)Q定逮捕他
為財殺人
袁某被捕后什么都不說,他不承認認識李曉彬,不承認去過惠州,不承認租過出租車。
他什么都不說,想要以此逃避法律對他的追責。
他以為這樣民警拿他就沒有辦法了。
事實上只要民警把證據(jù)找齊,形成完整的閉合證據(jù)鏈,法律一樣可以制裁下。
剩下的就是找尸體了。
由于他租的車,是有行車定位軌跡的,民警根據(jù)他在大山里的停留過的地方進行搜尋,最終他們找出來了六包尸體。
這些尸塊通過拼接,正好是一個完整的尸骸。
也就是被殺害的李曉彬。
袁某被捕后什么都不說
尸體都找到了,他殺人的整個經(jīng)過和拋尸的全部過程,也被民警掌握了??梢哉f這個案件的證據(jù)鏈是可以閉合的,他不承認也得承認。
原來他殺死李曉彬,就是想要拿走那18萬元錢。
他們認識也就是2個多月的時間,當他得知李曉彬想要買房,而且拿著18萬首付時,他就對李曉彬動了殺心。
他謊稱惠州有房子,他們可以在惠州成家。
他以到惠州看房子為由,將李曉彬騙到惠州殺害。又租車帶著尸體來到家鄉(xiāng)的大山里,在大山里進行了拋尸。
他以為這樣做,可以殺人于無形之中。
他之所以殺死李曉彬,取走她的18萬,就是想要還錢給另外一個女孩。
因為那個女孩把他給告了,他不想坐牢。
嫌犯殺死李曉彬是想要拿走那18萬元錢
他本人油嘴滑舌,長得還算可以,比較受女孩的喜歡。他先是騙了一個姓黃的女孩和他結(jié)婚,兩個人生了孩子。
后來他們離婚了。
期間他還交好幾個女朋友,認識李曉彬之前,他交了一個姓王的女友。
這個姓王的女友,被他騙走了十多萬元錢。
他就消失了。
人家把他告了,他知道若是被逮捕,他會被判刑的。他就到了廣州打工,正好遇到了李曉彬。后來他得知李曉彬有錢,還想買房子。
當他看到李曉彬卡里真的有18萬時,當晚,他就在賓館里將李曉彬殺害了。
原來案發(fā)當晚,李曉彬帶著他到過銀行存款。
他們住賓館的時候,他就這件事問了李曉彬。李曉彬說了實話,打算用這18萬買房,付個首付。
沒想到袁某竟然因為這18萬,將她殺死了。
嫌犯就在賓館里將李曉彬殺害了
都說財不外露,確實如此呀。
李曉彬恐怕也沒想到,因為告訴男友自己有18萬,就是這18萬讓她喪命了。
袁某殺人了,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他早就該被槍斃了。
這個案件再次奉告廣大女士們,在交往男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對方的相關信息。比如說有什么犯罪前科沒有?
一般來說有犯罪前科的人,基本都是難以改正的。
為了自己的安全,還是遠離這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