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化橘紅入選國家級名錄(廣東化州化橘紅)
2023-11-14
更新時間:2023-11-14 13:56:12作者:佚名
我國相關的法律對離休干部死亡撫恤金作出了規(guī)定。單位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已被調整。通常來說,由于執(zhí)行公務而犧牲的干部死亡撫恤金一般是本人生前四十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因病去世的干部的死亡撫恤金通常是本人生前二十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關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fā)放辦法的通知》第一條規(guī)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fā)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fā)放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