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扒竊案立案法律條文規(guī)定刑罰是什么
2023-08-04
更新時間:2023-08-04 17:41:02作者:未知
一、醉駕行政處罰后能把車取出來嗎
可以
醉駕扣車,在接受完行政處罰以后,可以將車提回來。當事人也可以與交通部門協(xié)商。扣車是用來檢定車輛性能的,檢定完畢就得放車。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對于無主車輛或是經(jīng)通知領取而未領取的車輛處理?!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颉?4條規(guī)定:對駕駛?cè)颂右莸臒o主車輛或者經(jīng)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領取的車輛,經(jīng)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對此,駕駛員若是逃逸或檢驗鑒定后經(jīng)通知不取車最多三個月車輛就會被有關部門自行處理掉。
根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gòu)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酒駕和醉駕處罰新規(guī)定
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后或醉酒駕駛,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醉駕是屬于嚴重違反交通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因此車輛一定會被扣留,如果車主想要將自己的車拿回來的話,那么需要在完成行政處罰以后可以提取車輛,醉駕是屬于刑事犯罪的一種行為,涉嫌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