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guī)定合同到期就是解約嘛(合同到期算解約嗎)
2023-08-13
更新時間:2023-08-13 17:40:56作者:佚名
戴先生在無錫市xx區(qū)xx街道擁有合法房屋,已經被劃入拆遷范圍,近日卻收到xx街道辦作出的危險房屋拆除通知書,后以危房名義要強拆該房屋,戴先生委托北京市晏清律師事務所幫忙維權。經過律師對于案件的縝密分析:征收方明顯是想利用危房這個借口強拆戴先生房屋,減少補償費用,而該問題的關鍵就是危房拆除通知書是否有效,xx街道辦事處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其委托的鑒定公司也不具備鑒定資質,危房鑒定明顯不具備法律效力,故晏清律師以此展開訴訟。
庭審信息:
審理法院:xx區(qū)人民法院
原告:戴先生
委托代理律師:王x峰律師、王x英律師
被告:xx街道辦事處
訴訟要點:
危房拆除通知書是否有效
律師解析:
王x峰、王x英律師認為,xx街道辦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房產行政管理部門,也未提供鑒定機構的資質和鑒定人員的資質證明,所以危房鑒定報告從形式到內容都是違反《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而xx街道辦卻就此作出了危房拆除通知書,足以證明xx街道辦行為的違法性,危房拆除通知書的無效性。
法院判決:
法院判決xx街道辦事處作出的危房拆除通知書無效。
在現(xiàn)實生活中,拆遷人們可能也要面對這種非法程序鑒定為危房后強拆導致自己獲得補償減少的情形。拆遷人往往覺得胳膊拗不過大腿,普通百姓怎么可能告贏政府呢,只能承認政府的危房鑒定,看著自己的房屋被強拆,卻沒辦法獲得賠償。個人在面對街道辦事處時,往往處于弱勢地位,由于法律知識匱乏,對于法定的鑒定程序、鑒定資格不了解,往往難以自己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屆時,損害結果已經發(fā)生,很多證據(jù)也已經滅失,維權難度和成本也將大大增加,導致最后即便找到專業(yè)律師也無力回天。在此類情況發(fā)生時,拆遷人應當保存好證據(jù),第一時間聯(lián)系專業(yè)律師,律師就是拆遷人與征收方維權訴訟中的重要砝碼,正是有了律師的參與,拆遷人的弱勢地位才得以彌補。律師們從事相關訴訟多年,對于案件的把握、程序的推進都爛熟于心。